各学院、教学部、书院,各部门:
现将《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董事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》(苏教师[2017]4号)和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外函〔2017〕3号)一并转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学院、部门必须立足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、教师梯队建设情况,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,做好境外研修和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的推荐工作。两个项目不可同时申报。
二、不同项目的推荐对象必须符合相对应文件规定的推荐条件。
三、已获批国家和省公派留学、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;凡公派出国(境)研修3个月(含3个月)以上、6个月以下的,回校工作不满2年的不得申报;公派出国(境)研修6个月(含6个月)以上、1年以下的,回校工作不满3年的不得申报;公派出国(境)研修1年(含1年)以上的,回校工作不满5年的不得申报。
四、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3月24日之前统一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团队管理科(电子版发至rbb1210@nau.edu.cn,联系人:任蓓蓓,联系电话:58318830,地址:中和楼408)。
特此通知
附件:
1.1.《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董事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》及相关附件.rar
2. 2.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.rar
组织人事部
2017年3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