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部、书院,各部门:
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“六大人才高峰”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[2014]190号)、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“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师﹝2014﹞50号)精神,“六大人才高峰”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项目开始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具体申报条件、申报材料条件详见《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“六大人才高峰”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》(链接:http://www.jshrss.gov.cn/sy/zcfg/201406/t20140630_136995.html)。
二、涉及医药、电子信息、装备制造、建筑、农业、卫生以及新兴产业领域项目(包括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、节能环保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、物联网和云计算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新能源汽车、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)的申报材料,由学校直接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。请申报人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条件申报。相同学科(一级学科)的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。
三、涉及其他领域的申报,我校推荐名额限2名,由学校报送省教育厅。
四、资助项目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《“六大人才高峰”项目资助申报表》
(二)《“六大人才高峰”项目资助申报材料汇总表》
(三)申报人(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)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(申报人以学校名义拟定);
(四)申报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、开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;
(五)项目的可行性报告;
(六)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,包括个人学历、职称、培训、奖励、聘书等有关证书;
(七)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。
申报材料(一)申报表单独装订,其余申报材料(三)、(四)、(五)、(六)、(七)统一制定目录并装订成册后装入档案袋,并在档案袋上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。
申报人的有关证明材料,包括个人学历、职称、培训、奖励、聘书等有关证书,请提供复印件,由所在部门负责审核。申报材料不退。
五、请各部门严格对照条件推荐,于7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团队科(中和楼408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bb1210@nau.edu.cn,联系人:任蓓蓓,联系电话:58318830,15312067385。
特此通知
组织人事部
2014年7月9日